灾害
2005年中国自然灾害情况
2005年中国自然灾害比较严重。洪涝、台风、旱灾、风雹、地震、雪灾、低温冷冻、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都有不同程度发生。全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2475人死亡,紧急转移安置1570.3万人,倒塌房屋226.4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042.1亿元。与近几年相比较(见表1),2005年紧急转移安置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为5年来的最大值,因灾死亡人数仅小于2001年,因灾倒塌房屋仅次于淮河大水灾的2003年。
表1 2005年灾情与往年比较
|
年份 |
死亡人口(人) |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万人) |
倒塌房屋(万间) |
直接经济损失 (亿元) |
|
2005年 |
2475 |
1570.3 |
226.4 |
2042.1 |
|
2004年 |
2250 |
563.3 |
155.0 |
1602.3 |
|
2003年 |
2259 |
707.3 |
343.0 |
1884.2 |
|
2002年 |
2384 |
471.8 |
189.5 |
1637.2 |
|
2001年 |
2538 |
211.1 |
92.2 |
1942.2 |
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出以下九大特点:一是灾害来势猛,持续时间长,发生范围广,自第一季度新疆出现大暴雪至十月初福建的台风和渭河与汉江的洪涝,各类灾害连绵不断。
二是台风登陆个数在76天中多达8个,并多集中在福建和浙江两省,强度普遍偏大,18号台风“达维”为1974年以来我国华南地区遭遇的最强台风。
三是极端气候事件频繁发生,黑龙江宁安市沙兰镇、新疆阿勒泰、广西西江和安徽大别山等部分地区出现百年或几十年不遇的灾害。
四是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多达1570.3万人,仅次于大灾之年的1998年,其中浙江为424.4万,居全国第一,依次是福建371.3万,广西124.1万,江西93.1万,广东69.5万,湖南65.1万,安徽56.8万。
五是因灾死亡人口2475人,主要集中在华东、西南、中南和东北等地区,尤以四川、云南、福建、湖北、湖南、贵州、广西和黑龙江较多。
六是洪涝灾害造成四川达州、新疆阿勒泰、江西九江和福建福州等城市大面积进水,城市灾害凸现。
七是部分省份遭灾较重,损失较大。受洪涝和台风等灾害影响,浙江、福建、安徽、海南、四川5省损失均过百亿元。
八是西部地区灾害呈现复杂局面,大面积干旱与局部洪涝与地震灾害并存。在持续干旱的同时,由于气候变暖以及极端气候现象增加,2005年在西藏那曲、甘肃定西、青海海东地区及新疆、内蒙古等地都出现了小范围的洪涝灾害,导致农民房屋被毁。8月,云南的曲靖与文山,新疆的阿克苏与和田地区均发生了5级以上地震。贫困地区灾害的复杂性,加大了救灾工作的难度。
九是全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042.1亿元,为5年来同期最高,海南全省、东北等部分地区受灾程度深,灾民生活面临困难。
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面对2005年较为严重的灾情,围绕着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这个中心,民政部通过不断规范灾民救助工作,拓展救助工作的新领域,进一步提高了国家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抗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一)积极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05年民政部先后针对18个省份的灾情启动救灾应急响应30次,其中三级响应为6次、四级响应为24次,应急时间长达103天,仅针对福建的台风、洪涝灾害,就启动了8次应急响应。2005年的应急响应次数远远超过2004年的12次和2003年的16次。共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62个,先后向各地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帐篷6.698万顶。基本保证了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安置。
(二)及时规范地开展春荒冬令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2005年全国春荒需救济人数8029.7万人、冬令需救济人数7253.2万人。按照《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政部向重灾省份派出22个工作组,对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况全面评估,确定248个重点监控县(其中春荒93个、冬令155个),民政部、财政部先后下拨春荒灾民生活救济资金11亿元,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金12亿元,春荒期间共发放灾民救济卡1556万张,救济灾民4574万人。目前,冬令救助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
(三)大力推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2005年因灾倒塌房屋数量较大。按照《民政部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遵照统筹规划,科学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对灾区恢复重建实施项目管理,大力推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国共规划建房197万间,已经竣工168.2万间,占规划总数的85.39%。项目规划资金总投入为47549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1610万元,占资金总投入的8.75%,地方投入73491.9万元,占资金总投入的15.45%,社会捐赠资金26730.2万元,占资金总投入的5.6%,受灾家庭自筹资金333667.3万元,占资金总投入的70.2%。
(四)全面提高国家综合减灾能力。2005年1月份,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减灾救灾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成立了由18名院士及著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国家减灾专家咨询机制初步建立;24小时灾情监测机制初步建立,中央各涉灾部门的月度灾情会商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已有12平方米救灾帐篷的基础上,采购4.2万顶36平方米帐篷和5.2万顶8平方米帐篷,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得到全面加强;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地面系统建设项目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减灾科技水平明显提高;启动“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组织编写了《避灾自救手册》丛书和《紧急救援》宣传片,广泛开展社区减灾宣传活动,全民减灾意识明显提高;《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正式签署,积极参加世界减灾大会,成功举办了第一届部长级亚洲减灾大会,对11个海啸受灾国31名减灾救灾官员进行培训,组织了我国对印度洋地震海啸灾害和巴基斯坦地震的政府间和民间的救灾援助,国际减灾合作领域不断扩大。
社会捐助活动开展情况
2005年的社会捐助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是成功组织了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行动,全国共接收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6.56亿元,除援助一部分现汇外,余款由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按照援助方案用于灾区恢复重建项目,目前两会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二是认真组织十月“捐助月”活动和跨省对口支援工作。在“捐助月”活动中,北京支援江西捐赠款10万元,衣被89万件,支援内蒙古衣被102万件,支援安徽衣被30万件;天津支援甘肃、河北承德等地衣被209万件;上海支援云南、四川等地衣被总计731万件;江苏支援陕西捐赠款100万元,衣被40万件;浙江(包括宁波)支援宁夏捐赠款150万元,衣被150万件,支援贵州衣被73万件;山东支援新疆捐赠款100万元;广东支援广西衣被87万件;大连支援贵州捐赠款800万元;深圳支援贵州衣被138万件;青岛支援云南衣被102万件,支援宁夏113万件。
三是响应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倡导的中央部门和单位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各地开展了 “冬衣暖人心”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捐助活动。截至2005年12月29日统计,中央部门和单位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共捐款4005万元,棉衣被52万件(分配见附表2);各地捐赠活动还在进行,已收到捐款2亿元,衣被2300多万件。中央部门和单位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赠的款物已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各地接收的捐赠款物正陆续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受益人数已超过2000万。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各级民政部门接收捐款21亿元,接收各类衣物5350多万件,为帮助城乡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的渡过难关,重建家园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2 中央部门和单位全体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赠款物分配表
|
省份 |
捐款分配数(万元) |
衣物分配数 (万件) |
|
合计 |
4005.838942 |
52.2064 |
|
河北 |
130 |
1.8979 |
|
山西 |
200 |
|
|
内蒙古 |
200 |
|
|
辽宁 |
100 |
|
|
吉林 |
100 |
|
|
黑龙江 |
100 |
|
|
安徽 |
100 |
|
|
江西 |
244.6983 |
|
|
河南 |
100 |
|
|
湖北 |
100 |
|
|
湖南 |
100 |
|
|
广西 |
200 |
10.9 |
|
海南 |
200 |
|
|
重庆 |
200 |
8.7 |
|
四川 |
215 |
|
|
贵州 |
266.140642 |
8.7 |
|
云南 |
200 |
8.7 |
|
西藏 |
200 |
|
|
陕西 |
200 |
|
|
甘肃 |
200 |
5.4 |
|
青海 |
250 |
7.9 |
|
宁夏 |
200 |
|
|
新疆 |
200 |
|
|
| |